学习第34次修持班法会
圣密龙讲体会
金刚学子

 

量子纠缠的物理特性佐证了圣密宗弘扬的人与人是一个不连续整体,人与万物是一个不连续整体的真实不虚(一)—学习第34次修持班法会圣密龙讲体会

金刚学子

 

 

 
转自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微信朋友圈:

师父在许多圣密龙讲中以量子力学的科学名相来权说解释深奥的密法,并圣示科学界研究的量子力学其实就是摸到了隐态世界、灵性世界的大门。但是弟子其实一直都不太了解量子力学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些种种理论,量子纠缠、叠加,对弟子来说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弟子重新学习了有关圣密龙讲并在网上查找了一些有关量子力学实验的资料和历史,以下是弟子学习后的自己对量子力学一点肤浅理解和联系到 师父圣密龙讲的一些粗浅体会,错误之处恭请 师尊慈悲批评,遮止。关于量子力学的相关总结由于篇幅较长,弟子放在后文的附录中加以阐述。

首先,弟子理解 师父虽然经常以量子力学解释圣密法中的种种名相,但是这些都是因缘成熟的现代权说,为了让广大众生能够理解深奥的密法,弘法的方便之说。对于弟子们来说可以借助这些科学界的名相辅助理解比较难懂的法理,但是不能执着于这些六识名相,要想真正理解圣密法,需要的依然是实修亲证。

一. 量子纠缠的发现揭示了万物的不连续整体性,而量子叠加态的理论则引出了多重宇宙模型和平行世界理论。

西方科学界从16世纪开始着重研究光的组成。经过三百多年发展,最终敲开了隐态世界的大门,在19世纪发现量子力学中最著名的两个现象—量子纠缠效应和量子叠加态现象,并构建了量子力学的基础理论。原来这个世界并全部都遵循着人肉眼所见的规律,在微观世界中,同源的一对粒子存在着无视空间和距离关联性,宏观世界中一个小球只能同时以一种状态出现在一个位置,而微观世界中一个量子却可能同时存在于不同的位置和状态。

量子纠缠的物理特性佐证了圣密宗弘扬的人与人是一个不连续整体,人与万物是一个不连续整体的真实不虚,而六宇宙金刚杵体现的就是多重宇宙模型的概念,这些物理现象的发现与理论的诞生也让有缘众生更加容易理解圣密法中所讲的理论。

在圣密龙讲中解密了在猛励支天佛的引领下遨游多重世界的故事,包括地狱道,天道与阿修罗道。根据在人间的人的所作所为,每个人都可能在这些世界中有着各自的投影,又或者说就如量子叠加态的性质一样,人的本身就是同时存在于多个时空中的,有的人活着就如同在地狱中,遭受各种酷刑与煎熬,看到身边群魔乱舞。也有的人活着就处于阿修罗道,虽然暂时享受到了属于阿修罗道的福报,但是一旦丧失了基本的慈悲心,福报享尽,又立刻跌入无间地狱,从人道与阿修罗道的时空跌落。

所以 师父再一次强调了慈悲心的重要性,五种慈悲心,要一层一层的往上提升,首先是爱缘慈悲心,是动物与生俱来的本能,是亲人、朋友、家庭之间的爱。如果没有爱缘慈悲心那么就连普通人都算不上。然后是众缘慈悲心,这类慈悲心就是对普通众生的爱,如慈善家救济天下的发心,基督教徒的济世救人的心愿。第三是法缘慈悲心,在众缘慈悲心的基础上以法的角度出发对待所有的人。第四是佛教徒的慈悲心、九乘教判的慈悲心,救度众生帮助众生成佛。第五是第十乘到第十三乘的密内密乘慈悲心,圣缘慈悲心,全身心供养圣教,从灵性的角度出发,以即身成佛、现证涅槃的目的出发帮助众生。

培养慈悲心其实就是一个清净意识的过程,在清净意识的过程中,其实就是净化自己的灵性,培养灵觉,表面上是通过六识的行为进行了动静禅陀罗尼的训练,但是实际上作为组成你的灵子、高层意识,已经处于了不同的时空,进行着不同的圣密历练,不断积累灵性功德,提升了你的灵性层次。最后当你的肉身已经在消逝的时候,你的灵性实体已经超越了普通的中阴时空,处于了圣密时空,最后按照宇宙安排,可能会重回人间,再行度众的任务。

二. 量子力学正在深入隐态世界,并促进人类对于灵性的研究观察者效应的存在让科学家重新关注起意识与物理世界的关联。而延迟选择量子擦除实验中量子表现出的预测性能力,或者是逆向因果效应不仅进一步颠覆了科学家对于时间、空间和因果的认识、延伸出了各种对于宇宙基础构成的猜想,也正在全世界引起一场思想风暴,许多人开始重新审视人类存在的意义,重新审视起意识的构成部分,并进一步从物理生化领域拓展至哲学范畴。

实际上,圣密宗的灵性的生命观早早地揭示了人的十三层意识结构。通过十三层识意识的清净,无我,调伏,精进的训练,甚至能够出现种种的圣通,所谓的特异功能,用意识来操控物体,或者控制自己的身体腾空。 师父圣密龙讲也曾圣示:显态世界所发生的事,也早在隐态世界有所预言。正是如此,圣密宗得以在历史长河中茁壮发展,在屡次法难来临之前,圣祖们都能够及时地做出正确的决断,从唐武帝灭佛前退出皇家内道场,千年以降,隐蔽式微,蕴道潜真,到 净悟老法王虹化之日绶纪中国文化浩劫即将来临,进一步隐藏于民间,都是 大圣 佛祖亲传的十二乘教判蕴含宇宙规律真实不虚的体现。

(待续)

 

 
《塔州之光》编者按:本栏目所登载的学法报告,仅代表作者本人对法的认识,不妥之处,敬请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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