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第68次修持班法会
圣密龙讲体会

 

实证宇宙的真空妙有—学习第68次修持班法会圣密龙讲体会

金刚道新

 

 
转自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宗师微信朋友圈:

顶礼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师尊

顶礼 历代圣祖师佛!

感谢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师尊慈悲恩赐弟子积功德,弟子愿把所有功德回向所有众生!

敬爱的 薄伽梵 智及维摩诘 师尊

您好!

以下是弟子学习第68次龙讲班总954次圣密龙讲的肤浅认识。不当之处,祈请 薄伽梵 师尊慈悲遮止,圣正,加持。

在这次的圣密龙讲中, 薄伽梵 师尊继续深入讲《生命的羯磨》的法理。「这个羯磨(Karma),〝羯磨〞这个词本身是从古印度传下来,进入中国以后,十二乘佛教都有羯磨。但是每一层羯磨根据每一个人的种性的不一样,根性的不同,因此就产生了不同形式、内涵的羯磨。

而圣密宗宗下的《羯磨Sutra》直接指导了我们圣密宗行者的生活、修持。因此圣密宗的羯磨跟其他流派的羯磨是不一样的,从形式到修持的质量、深度都是不一样的。因此祂会影响到每一个修持众生的大三世诸业,包括大三世之中的祖业和他的未来。这一条是要千万留意的。」

学习 薄伽梵 师尊最近的有关生命的羯磨的相关法理,感受到 薄伽梵 师尊的教法是环环相扣的,一环紧扣一环,不断引向深入。经过一年多高密度的理论与修行实践相结合的训练,圣密行者的修行已进入了关键的、实质性的阶段—实证宇宙的真空妙有。

在大踏步向前进的重要的阶段,我们每一位圣密行者,都需要拥有更为广大的慈悲和智慧的心灵空间,拥有更为强大的觉悟之心,具有宽广、严谨、谦和、沉稳的能力。而最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无尽尽的虔诚感恩我们最最神圣的、最最敬爱的 薄伽梵 师尊!还记得禅宗二祖慧可为向 达摩圣祖求解脱大法,雪地断臂的故事吗?慧可二祖对 达摩圣祖的虔敬之心,宁舍命,不舍法的决心,为后世佛教徒所敬仰,成为千古一唱。

而我们今天能在如此平和的环境下,每星期得与 薄伽梵 师尊面对面地聆听圣法的教导。如此殊胜圣缘,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

薄伽梵 师尊指出:“我们已经跨进了圣密宗大门的人,有幸进行圣密宗的修行,那么也就是说我们每一次圣密龙讲实际上都是在实践《羯磨Sutra》中所讲的龙讲和圣讲。

随着圣密教法的深入,鉴证辩别法身心语和是否存在幻觉的侵扰尤为重要。 薄伽梵 师尊提示大家,听圣密龙讲的心态是否做到了清净、无我、调伏、精进?是否有再次误入歧途,进入幻觉状态出不来的偏差状况?提出了对一些修行中的觉受要事事报,由 师尊来为我们鉴证,来为我们把关。这是对沉醉在幻觉中的人的一个猛醒的机会,是对所有圣密弟子的最大的爱护。

弟子记得 薄伽梵 师尊曾圣示:你没有成就之前,你的起心动念都是凡夫的,念无好念。因此人是最没有理由可以我慢的。向弟子们提出了要〝禁语、禁思,超越自我〞。

记得最初到总部闭关,凡夫习气深重,师兄弟之间喜欢扎堆闲聊。总部的长老曾赠送一段话:「修行功德,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却是日有所增;损失功德,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也是日有所亏。」

薄伽梵 师尊也曾告诫,灵性功德的积累呈数字型增长,而损失灵性功德呈几何型损失。这些对弟子触动很大。经过了这么多年 薄伽梵 师尊呕心沥血的近千次的圣密龙讲的教导和实践,弟子深感,密法的修行,实际上是一系列灵性生命的体验,排除幻觉,苏醒灵觉,在实修亲证中验证生命的灵性密码在与宇宙隐态灵性时空相瑜伽的过程中得到修正。

薄伽梵 师尊圣示:「羯磨(Karma)是一条红线,在这个红线中,我们不可以轻易的把这条红线中断,否则的话你的虹化转世的修持过程,甚至你的修持功德的进退,影响到你父母的虹化转世,或者你的祖上、祖祖上的虹化转世,都会造成一定的问题。」

「圣密龙讲是有据可依的。我们每一次圣密龙讲都进行一次生命的继续,也就是说把过去世的生命延续到现在世的生命;从现在世的生命延续到未来世的生命。这个延续是真实不虚的,而且还是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从一个时轮到一个时轮,从一个时空到另一个时空,一直延续下去。从这一生到下一生,从这一生的功德上升到光明中阴,到三昧耶中阴,到圣密中阴,到转世中阴,最后成就下一世的转世。」

弟子深感,学习 薄伽梵 师尊的圣密龙讲内容,接受宗下的《羯磨Sutra》的历练,就是延续我们无量世的与薄伽梵密法的华严圣缘。在平时的行住坐卧,每一个行为,每一念头都要与大三世生命的延续,时空的转换挂起钩来,都要与积累灵性功德,提升灵性生命的层次挂起钩来。都要与我们修行的终极目标—虹化转世挂起钩来。在 薄伽梵 师尊亲自引领和密切关注下,使弟子们的修行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不走弯路。从这一生到下一生,从这一生的功德上升到光明中阴,到三昧耶中阴,到圣密中阴,到转世中阴,最后成就下一世的转世。

弟子无尽尽感恩敬爱的 薄伽梵 师尊

恭致
圣安!

弟子:金刚道新叩呈

20211117

 

 
编者按:本栏目所登载的学法报告,仅代表作者本人对法的认识,不妥之处,敬请斧正!

 
《塔州之光》:网页连结

 

Last updated:
Copyright © 1991- Jin-Gang-Dhyana Incorpor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