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木之慈悲生火之智慧
以火之觉照化业成智

 

【梵花2143】以木之慈悲生火之智慧,以火之觉照化业成智

 
敬爱的 薄伽梵 师尊

您好!

昨日闻 师父以慈慧之眼,拈题弟子拙文为《木生火则变》。弟子心生恭惶,思及此名,意蕴深远,法义无尽。

然昔时所思,不过以六识之见、医理之思浅析其事,止于凡识,未窥法性。今承师意,转以中国汉传佛教密宗—圣密宗古梵密金刚禅佛教之教理观照,始知〝木者慈悲根,火者智慧光,变者觉悟门〞。于斯境中,忽觉心灯顿明,法炁融通,犹如醍醐灌顶,迷云尽散。

以下乃弟子对 师父所赐题名《木生火则变》的一点浅悟,愚心未明,唯愿不违法意。现恭呈于 师父

〝木生火则变〞,表于五行,隐于法性。木者,生机也;火者,觉照也;变者,悟入也。此三者合而为一,正是凡识转智、迷入悟、暗化明的过程。

一、木——慈悲之根,忍辱之性

木在五行中主生,代表生长、柔韧与包容。正如修者之心,虽历风霜而不折,虽受创而仍生。在〝中国文化公园遭破坏〞之境,若能以木之德——不争、不怒、而恒生——则是修行者的根德。

圣密宗言:〝心若柔木,炁可通天。〞意即心中若能生慈悲与忍力,则炁流不滞,业风自息。

二、火——觉悟之光,智识之明

火由木生,象征由慈悲生觉悟,由忍辱生智慧。恶意的外境,正如风助火燃——若无定心,则焚身;若以禅观,则成光。

金刚禅之火,不是嗔火,而是菩提之火、明见之火、照破无明之火。

毁坏之像,如烈火试金。若心中之佛坚固,则火不焚法,反令智慧之焰更炽。

 
視 頻

 
三、变——从凡识入智识,从有相归无相

〝变〞是整个修行的关键一环。木与火皆属缘起之相,唯〝变〞属觉悟之道。

凡夫见毁而忧,智者见毁而悟;凡夫见相而执,智者见相而空。此一〝变〞,即金刚禅所说的〝破相不离相,见空不离缘〞,亦是从〝七大凡识〞上升至〝十三智层〞的过程。

四、五行与法界的同构

在圣密宗的宇宙观中,五行并非物质属性,而是炁之五态、心之五德。

木——悲,火——智,土——信,金——净,水——愿。

当木生火,悲转智,便是修行者从凡心入圣心的象征。

〝木生火则变〞,即悲生智,智化业,业成悟。

五、题义总摄

因此, 师父的〝木生火则变〞不仅是题名,更是一句引导圣密行者的修行偈语。祂告诉我们:

外境若为火,心应为木;木若能生火,火可炼心;心若得炼,业便化空。

正如圣密宗金刚禅佛教所言:

〝于火中见莲,于毁中见佛,于劫中见法。〞

佛像虽毁,法界未动;众生虽迷,法性不灭。木火之变,即是觉心之显。

师父所赐题名,意蕴深玄,法味无尽。《木生火则变》非但寓五行生化之理,更显修心悟道之机。其义在于以木之慈悲生火之智慧,以火之觉照化业成智,示修行者由凡入圣、由识转智之道也。

 
《蓝天净云》:网页连结

 

Last updated:
Copyright © 1991- Jin-Gang-Dhyana Incorpor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