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佛教超越界限
(五)

 

學苑﹒轉載 | 《世界佛教論壇大會論文集》選登:《淺論〝佛教超越界限〞》(五)

 

 

四、再論佛教詮釋學意義上的佛教聖密宗〝超越界〞詮釋學之〝超越界〞聖密義

此超越界是肇源法性,是宇宙實相,是宇宙靈性,是宇宙道德,是宇宙意志,是宇宙生命。因此,超越界不能視如客體對像在六識的層面去獲得認知。其〝真實性〞,也不能視如世間法的文字學、修辭學、語言學、歷史學、邏輯學那樣加以考量。因此所謂的超越界是〝存有的本源〞。在佛教詮釋學意義上的〝存有〞,是指肇源法性。肇源法性通過升起大用,顯示法性是〝其大無外、其小無內〞、〝無所不在〞、〝遍一切處〞。

上述問題的取材考慮上,〝持明密教〞及〝梵〞,既是意趣頗深的宇宙題材,也是佛教超越界詮釋學概念。不論婆羅門教或佛教,兩種宗教的教相要典、教法理念都自然相融於〝持明密教〞及〝梵〞,藉此探究彼此的教相、事相、戒相、圓相,並與之比較,方便而令人興趣盎然。

此外,佛教的〝持明密教〞及婆羅門的梵之間的重要教義有著〝既對立又統一〞的辯證關係,他們兩者是不連續的整體:前者的〝無我〞思想一般被視為大別於後者《奧義書》傳統的〝梵一—我合一〞思想;但是又可以見到上座部佛教的經典之中,佛教的實踐理論亦不乏以〝梵〞為目,在四《阿含經》中關於〝梵〞的記載俯拾皆是:〝梵行〞或〝四梵住〞(慈悲喜捨),甚至 大聖 佛祖亦自稱為〝大梵〞,乃至臻極:薄伽梵。

故而,本文將藉由〝持明密教〞及〝梵〞的交涉,對佛教的詮釋學問題,提出佛教詮釋學意義上的聖密宗超越界詮釋學,並作試行初步的反省。

〝肇源法性〞是權用的名相,肇源法性升起大用的時候,被稱之為〝佛性〞、〝法性〞、〝阿達爾嘛佛如來〞、〝普賢王佛如來〞、〝毗盧遮那佛如來〞、〝薄伽梵〞、〝梵〞......名相繁多,祂們不僅僅是薄伽梵古梵密佛梵持明傳統所權用的名相,亦都是佛教詮釋學意義上的〝產物〞。

佛教詮釋學意義上的超越界義指包容一切者。按照對超越界不同的經驗,能分別稱之為〝存有〞、〝實在〞、〝神〞、或〝上帝〞,但是沒有其中哪一個稱謂能完全地把握祂,因此不能輕易將超越界與上帝一併認同。

佛教詮釋學意義上的聖密宗〝超越界〞詮釋學意義上的升起大用,是指佛梵持明薄伽梵古梵密解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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